公司将业务外包出去后如何判断是否属于甲公司的从业人员?
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属于甲公司的“从业人员”,甲物业公司负责某区域的整体物业服务工作,把部分业务外包出去了,例如食堂外包给乙公司经营,其他如保安巡逻等外包给丙公司,甲公司负责整体的管理与协调服务(但与食堂人员、巡逻人员无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食堂的工作人员、巡逻的人员(即乙、丙公司在甲公司管理区域内的人员,他们服从于甲公司管理)是否属于甲公司的从业人员?由于涉及到《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是否超过100人的规定,所以需要明确从业人员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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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yinshi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若被派遣劳动者同劳务派遣公司就合同履行等发生纠纷的,与用人单位若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机构联系电话可登陆“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wuhan.gov.cn/)官网查询(“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劳动维权”-“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机构办公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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